这是一篇类传,依次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等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
关于此传的传旨,在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只谈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不为二心”,专诸、聂政、荆轲之事不及一语。显然,这不是此传的全部传旨。细味全传,尽管这五人的具体事迹并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缘由也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所以太史公在本传的赞语中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这也就是太史公对本传传旨的一种集中概括了。当然,如果我们站在今天的立脚点重新审视和关照这五位刺客或劫持者的行迹以及他们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目的,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种新的认识,作出一种新的评价,但这新的认识和评价毕竟不是太史公的。太史公是站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立脚点,带着他特有的身世之感和爱憎,来热烈赞歌他所一再称赏的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刚烈精神的。
本传虽是五人的类传,但能“逐段脱卸,如鳞之次,如羽之压,故论事则一人更胜一人,论文则一节更深一节”(吴见思《史记论文》),所以全篇次第井然,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俨然一部刺客故事集,而统摄全篇的内在思想则是本传的主旨。
载述五人行迹,太史公并没有平均使用笔墨,而是依传主的具体情况和行刺行劫的具体缘由,巧为剪裁和布局。曹沫劫持齐桓公,有管仲缘情理而谏说,桓公权利害而宽容,使曹沫身名两全,所以,故事到这里也就戛然而止,不复枝蔓。专诸刺王僚,前边略有铺叙,但高潮段则由伏甲、具酒、藏刃和王前擘鱼行刺几个精彩细节组成,而以事成身死,其子得封为尾声。豫让刺襄子,故事已近曲折,始终围绕“义不二心”而襄子偏又义之这个矛盾冲突展开,最后以刺衣伏剑结束对传主的记述。聂政刺侠累故事就更曲折一些,前边铺叙聂政避仇市井,仲子具酒奉金情事,又在奉金问题上通过仲子固让、聂政坚谢把“请”和“不许”的矛盾揭示出来,然后再用一段铺叙聂政的心理活动,而以母死归葬收束上文,以感恩图报引起下文,在束上起下的过程中既交代了前段矛盾是如何解决的,又预示了下段行刺活动将怎样展开。“杖剑至韩段”是故事的高潮,写得干净利落而又惊心骇目,令人不忍卒读。后又一波三折,写了聂政姊哭尸为弟扬名的情事,从而深化了传旨。本传最后写荆轲刺秦王,太史公是带着他的全部感情写荆轲其人其事的,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十分完整的叙事主人公形象。一开始先用几段文字依次交待荆轲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荆轲既至燕”一段是故事的过渡。在这一段中既写了荆轲的交游细节和生活细节,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丰满。其中易水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遂至秦”段是故事的高潮,惊心动魄、流传千古的“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就在本段。“舞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舞阳”,“倚柱而笑,箕踞而骂”,以及“秦王环柱而走”等等细节,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把荆轲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形象质感化地突现出来。其后是故事的结尾。虽系结尾,也有深化传旨的作用。统观所记五人文字,一人长似一人,而以荆轲的文字最长。全传凡五千余字,而荆轲一人就占去三千多字。不仅长,而且故事性最强,即使用现代观念和小说概念去分析衡量,说它是一篇精悍的短篇小说,恐怕也不会有多少争议的。
太史公“遇一种题,便成一种文字”,本传堪称《史记》全书中“第一种激烈文字”(吴见思《〈史记〉论文》)。从文学的角度看,这篇“最激烈文字”至今有它的巨大审美价值,特别是荆轲其人的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