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濞是刘邦的侄子,又是西汉前期发动吴楚七国之乱的罪魁祸首。汉初,天下统一,人心思定,已成大势所趋。有一些人却总要搞分裂,开历史倒车。刘濞就是这样一位野心勃勃的家伙。他凭借山海之利,苦心经营三十多年,最后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发动了叛乱,自以为登高一呼会天下响应。结果,他错误估计了形势,也错误估计了自己,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内,叛乱集团土崩瓦解,刘濞本人也最终落得众叛亲离身死国削的下场。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汉代最高统治者作了诸多针砭嘲讽,然而在这篇文章中又表现出对统一的汉王朝的拥戴。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认定统一是历史的进步,所以才在文章中揭示刘濞必然灭亡的命运。这是作者朴素唯物主义史学观的一种反映,这种求实态度,才使作者站到那个时代的巅峰上俯视古今。
基于这种认识,作者为我们刻划了一位在文学史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枭雄”形象。文章开始“高帝召濞相之”一节,尽管在人物形象上不着一字,却能使人想见他的桀傲不驯。作者笔下的刘濞也决不是一个只知拼命格斗的纠纠武夫,更详尽地为我们介绍了他性格的另一侧面:叛乱前,他“积金钱,修兵革,聚谷食”,收买人心,罗致亡命之徒,做充分的准备。在发动叛乱时,始则与胶西王结盟时小心谨慎,继则巧施唇舌煽惑鼓动,交战时审慎部署精心措置。这些都显示刘濞不是一个平庸之辈,他有着自己的“才干”。做为一个野心家,必然是狂妄自大、刚愎自用之徒。作者也突出描写了他的这种性格特征:他最初敢于胡作非为称病不朝,后来无所顾忌发动叛乱,竟至放肆宣称“我已为东帝,尚何谁拜”。到此,一个有血有肉的“枭雄”形象才树立起来,三者缺一就不能称之为“枭雄”。只有写了他性格的复杂性,这个人物才不脸谱化,才能有其艺术魅力。
本文中的袁盎、景帝也都有自己的鲜明性格。袁盎的机敏善辩刁钻阴狠,从他不多的言行中是能领略到的。景帝的事前姑容迁就和事后无情镇压的对比,再现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最高统治者的独有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