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的主要内容,是叙述陈国历史发展的兴亡过程,同时简要记载了杞国的世系源流,篇末兼及概括简介了十一位尧舜之际著名历史人物后裔的下落。
在本篇中,太史公首先充分表现了中国史家强调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的鲜明特征。汉代著名史家荀悦曾指出:“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汉纪·高祖第一》)但他基本上还只是注意树立正面道德楷模,以为后人法式。实际上中国史家总是从正反两个方面对历史进行道德评价和教育,即所谓“彰善瘅恶,以树风声”。唐代史学家刘知几在总结中国史学经验时就明确提出了这一点:“今更广三科,以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史通·书事》)并特别强调“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同上),对于“干纪乱常,存灭兴亡所系,既有关时政,故不可缺书”(《史通·人物》)。司马迁正是如此。本篇并未巨细不遗、平铺直叙地记载陈国史实,而是选择最能反映陈国君臣道德品质的典型事例来叙写,以达到“其恶可以戒后”的目的。
荒淫无道,是中国古代专制社会君主极权政治的必然现象,也是导致统治阶级内讧、国家丧乱的主要原因之一。司马迁在本篇着重写了陈厉公好淫而丧生,陈灵公荒淫而失国,孔宁、仪行父因淫乱而逃亡他国,通过这些事例,太史公对统治阶级的腐朽堕落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无情的鞭挞。
在本篇中,还体现了太史公善于剪裁、重点突出的史家手法。例如“杞小微,其事不足称述”;“滕、薛、驺,夏商周之间封也,小,不足齿列,弗论也”;“江、黄、胡、沈之属,不可胜数,故弗采于传云”。太史公大胆删削了与历史发展关系不大的小国事迹,避免了蓁芜不弃的缺点,从而使文章的主旨更加鲜明。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时代发展的局限,司马迁于强调人事之际,还不能完全抛弃某种程度的天命迷信思想,所以在引用古代文献如《左传》时,对其中的一些占卜预言未加批判地移录进来,带有一定的神秘主义色彩,降低了作品的思想性,需要我们批判地去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