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我县体育工作实际,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立法治政府为目标,彰显体育特色,加快体育法制进程,体育事业取得较快发展。根据X办字〔20XX〕7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上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由于人员变动,重新调整县体育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长李储光任组长,副局长邱艾明任副组长。
2、法制机构健全,日常工作由体育局办公室承担,保证有2名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职责,提高要求。
3、我局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将依法行政放到体育工作全局的角度,全面部署、统筹规划,把依法行政与发展体育事业有机统一起来,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法制,积极派员参加了县法制办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并组织全体公务人员认真参加体育法制、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知识考试。
5、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
二、行政职能转变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核查,做到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规定。积极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切实将体育经营管理转变到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及时解答关于体育法制方面的疑问,并实行依法行政公开承诺,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规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达成共识才能出台,并由我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即局长签发后才能生效。同时,我局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无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贪赃枉法案件,确实做到了“三无”。
四、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规范体育经营市场。适时对体育经营者遵守《体育法》、《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体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有违规情况。
二是对于群众来访都热情对待,及时答复,认真对待、耐心解答,为当事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是大力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根据体育特色,结合自身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为市民免费进行国民体质测定、健身知识咨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健身意识,增强人民体质。
五、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坚持执法公开。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权限,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依法许可。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体育行政许可,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开办武术学校、开办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事项,按程序及时办理,不收费。
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衣着整齐、用语规范、讲话文明、秉公执法,提高公信率,确保满意度。
完善执法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负责制,严格奖惩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严格责任追究,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了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公务员法》等文件精神。将每周五定为学习日,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对照各项法律法规找问题、找差距、找不足,并适时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体育法律知识测试。
六、行政监督制度
上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没有信访案件,也没有新闻媒体反映我局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完善行政监督工作:
1、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等本部门热点事务,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处理相关问题,自觉接受监督。
2、在办公地点设立意见箱,推行领导监督、互相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制度。
3、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报纸信息工作的了解,对新闻媒体咨询或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
半年来,县体育局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融入体育工作中去,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效能建设得到加强。但我局深知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系统而漫长的过程,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积极创新,强化效能,进一步加快体育法制化进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蓬勃的朝气、扎实的作风、创新的理念推动我县体育事业新跨越。
二〇XX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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