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下面自查报告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公路段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近日,湘潭市交通应急抢险中心印发《湘潭市交通应急抢险中心“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基层站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交通运输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交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单位和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绝不搞形式、走过场。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为加强公路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根据《桂阳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公路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桂阳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桂阳县公路管理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肖华军任组长,欧阳起湘、陈帅东、刘爱华、谢志学为副组长,李承武、李涛、谭天易、陈书法、罗勇、江日丽、雷永奇、邬志红、罗军月、邓爱社、欧一宣、呼红飞、唐斌、刘富厦、刘小刚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监察室,由刘爱华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动员部署
4月20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并部署了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在会上,局纪委书记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党总支书记局长肖华军对本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文件精神学习,广泛宣传,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二是强化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党总支书记为全局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纪检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股室的专项整治负主责,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专项整治工作负专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人人有责。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对照县委、县纪委两个专项整治的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专项整治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有保留、整改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迅速制定方案
4月20日,“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们制定下发了《桂阳县公路管理局局“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桂路党[2016]15号),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查处2013年以来,公路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至12月底结束,分部署启动、清理核查、督查督办、总结规范四个阶段进行。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根据方案,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查处和纠正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二是扶贫开发领域等;三是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等;四是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等;五是整治脱贫攻坚工作中“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等。
四、自查自纠情况
4月下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今年对我局2013年—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交通扶贫资金和土地征收补偿款等项目资金分配开展了自查工作,对是否存在向群众违规筹资摊派,是否存在在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乱收乱罚索要卡要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一是财政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整治截留、私分、套取、骗取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或利用职务便利在财政补贴项目申报、审批和发放过程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主要涉及车船燃油补贴和交通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二是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公路建设过程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三是办理群众事务方面,重点整治滥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的问题。逐一排查问题,对公路工作过程和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自查全局2013年—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立项2082.37万元,己拔4017.29万元。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其中自查自纠中发现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抽查欧阳海乡下山村、团结圩乡洋塘村、樟市镇京口村均未见招投标相关资料;从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拨付村级资金17万元等问题。
五、整改情况
1、关于从2014年养护专项资金中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列支拔付村级资金问题。经查,公路局从2014年养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新农村建设援助资金,全部通过财政渠道下拔到各村委会,各村委会用于道路建设、维护等资金开支。为加强对各科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县政府已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办,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关于欧阳海乡S214-下山村李家山公路路况较差,道路养护不到位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该路段的管护主体为乡镇和村委会,属行政村日常性养护公路,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元/公里养护资金,由乡镇和村委会负责具体养护工作。现我们已责成欧阳海镇政府和下山村委会履行养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级养护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道路养护,确保道路通畅和路面平整完整。同时,今年县财政又安排了130余万元的养护补助资金用于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确保条条公路有钱养,条条公路有人管,管理能到位。
今后,我局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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