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8月中央决定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在市财政委、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区按照中央、省、市各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规范了财经秩序和促进了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现将20XX年我区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整体工作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本次纳入整治范围的是全区816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中:党政机关259 个,事业单位474个,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83个)。我区于8月22日顺利完成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统计和检查工作,未发现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存在“小金库”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二、加强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对策
(一)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对“小金库”的认识
20XX年以来,我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小金库”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专项行动。从自查自纠情况看来,一些单位个别人员法制观念比较薄弱,缺乏自律,对“小金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只要钱不落入个人‘腰包’就没事了”的观念。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使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更好地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二)齐抓共管,杜绝“小金库”滋生的土壤
财政监督应贯穿财政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财政预算、管理、监督各职能科室应结合各自的职责,在预算源头上控制,在资金管理上把关,在财政监督上查处,改变重预算,轻管理的理财方式,逐步树立绩效财政的理财观。
(三)进一步发挥财政集中核算的监管作用
目前我区已形成区街两级财政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区街两级核算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用款单位的资金监管,切实把好财务管理关,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通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我区进一步提高了对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整治的思想认识,提高了财政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接下来,我局将认真总结本阶段工作经验,进一步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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