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委办〔20XX〕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二〇〇九年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委办[20XX]8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曾多次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委办〔20XX〕87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一年多来的自查自纠,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纪律严格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招商局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局机关无任何银行帐户。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建立了公开透明的财务公示制度,做到每个季度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工会、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局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对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四、我局没有监管使用的各种票据。
根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我镇纪检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和县财政局的要求,我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镇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清查结果在镇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镇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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