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室《关于对全市建设行业行政审批情况进行调研的函》有关要求,我局对照调研提纲要求,对本系统行政审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现就我局行政审批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
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优势、高效、规范、完善”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标准,求真务实,步步推进。在提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功能,规范服务中心运行,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实施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为了创建便民利商的服务平台,按照县政府所有具有审批职责的部门和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入“中心”的要求,我局37项行政审批职能全部进入中心,设立了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目前正在建立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有待明年正式投入运行。
2、审批项目范围和程序。目前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上述两项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5项。今年4月份按照县行政审批制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我局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缩减,清理缩减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共29项,缩减了1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2项,缩减了50%;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共12项,缩减了12%。项目办理时间都达到了缩减30%的要求。(1)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取消的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委托的有4项,即城市道路占用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城市公共客运营运许可;合并的有4项,即县城规划区临时建设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临时建设许可;县城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乡镇临时建设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项目选址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县城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合并为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1项,即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取消手续费。(3)属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共12项。城乡临时建设项目审批、城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选址意见书审批、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连续县城排水管网许可、城市排水许可、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变更审批、住宅区和工程项目建设配套绿化审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4)属于长期未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项目有7项,即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占用1000平方米以内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古树名木移植审查、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城市道路照明移交许可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改造规划许可。(审批程序附后)
二、做法
1、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狠抓项目精简和程序简化,实现了项目大量减少、程序规范简便、办事时限缩短等审批制度改革目标。原有行政审批事项39项,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经过几次大规模清理和精简,精简幅度近12%,现共保留审批事项29项。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时限平均大大缩短,审批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2、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主要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一审一核”制。按照“领导放权,彻底授权,窗口有权”的要求,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为“一审一核”,即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不需经领导审核把关,这样责任具体明确,方便快捷。二是“绿色通道”制。对事关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的重大审批事项由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代理或协助办理,为客商市场准入和重点企业提供快速的“绿色通道”。三是节假日预约制。企业或群众如有急需节假日、双休日办理的事项,都可以提前预约或临时提出,审批中心都会安排相关人员加班,帮助在最短的时间给予办理。四是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服务方式。五是推行建设项目联审制和“四诊式”服务。即企业受理时,实行一般事项看门诊,紧急事项看急诊,企业有求出诊,疑难杂症齐会诊。
3、强化公开与监督。采取全面公开与多种形式监督相结合,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局网站等形式,对审批职责、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结构、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了“十公开”,便于群众查询和投诉。完善了监督机制,制发了评议表,设置了意见箱,并经常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社会各界代表为监督员,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实施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违规操作、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等现象。
五年来,窗口保持了办事“零误差”,服务“零投诉”,收费“零违规”,两地受理“零出现”的良好记录,连续五年被县政府评为“全县行政服务先进窗口”称号。
三、存在的问题
县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成立,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办事成本,增强了行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解决了投资者和群众“路难找,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但未能彻底解决“事难办的”问题。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继续探索解决。
1、“体外循环”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少数下属单位和部门领导对集中审批工作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愿把审批事项放到审批中心办理,或对县政府集中审批的要求存有松懈麻痹思想,造成工作被动,“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等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2、窗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一些部门在选派人员时,并不是按照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到窗口,而是抱着“应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当成“守摊子”,将不符合窗口工作要求的人员派驻到服务中心工作。一些人员工作态度消极,得过且过,对工作没有积极性;一些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无法直接办理业务工作,致使服务质量受到影响。
3、部门没有专门的审批机构。部门的审批职能分散在多个科室,没有一个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不便于整体进入中心,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4、窗口的监管功能“先天不足”。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是各职能部门集中办公的地方,审批权力仍属于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工资福利仍在本部门(单位)。即“一变四不变”:地点变,审批主体、审批权力、审批责任、审批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在这种体制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每前进一步,都会遭遇巨大的阻力。中心对行政许可事项和窗口人员的管理、对中心以外办事的协调,都有很大的难度。
四、对策建议
1、设立相应的机构。在各部门将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归并到一个科室,建立行政审批科进驻中心,以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管理。
2、加强队伍建设。严把部门选调工作人员进入关,对进入中心的工作人员实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坚决退回。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守法意识强、业务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团结向上的审批队伍。
3、强化审批工作监督。审判“阳光审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内容、审批程序以及审批结果的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办事,维护群众的知情权;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的查处力度,杜绝审批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监督、督促各部门重视行政审批,把各项审批事项统一在中心办理,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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