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区纪委《关于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中纪办发〔20xx〕5号)的要求,我局对自身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和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3)加强自查,不走形式。紧紧围绕自查目标和内容,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要求,求真务实,组织相关人员逐条逐项进行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4)加强自纠,务求实效。通过自查自纠,未发现一起文件规定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但仍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文件规定,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力求长效。
二、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和下放,根据我局职能,我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
三、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加强政府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完成机构组建、职能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按照“三定”规定及区编办批复行使职责、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局机关目前领导和内设科室领导职数配置均符合上级文件要求,无擅自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格、人员超编、超配领导职数和人员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
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或变相增设机构等行为;不存在违规增加编制或突击进人、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经费资产,不存在借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之机隐瞒、挪用资金或虚报、冒领资金等行为;不存在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发放和私存私放钱物等行为;不存在挥霍公款相互宴请、收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行为;不存在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理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敦促整改,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以优良的作风和清正的环境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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