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项目 | 自查前汇算清缴申报金额 | 自查调整额(调减用“-”反映) | 自查调整后重新申报金额 | 备注说明 |
1 | 2 | 3=1+2 | ||
纳税调整后所得 (主表A类第23行) | ||||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主表A类第24行) | ||||
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A类第25行/ B类主表第3行) | ||||
自 查 补 缴 税 额 情 况 | ||||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营业税 | 其他税费 | 合计 |
4 | 5 | 6 | 7 | 8=4+5+6+7 |
自查项目 | 自查结果 | |||
是 | 否 | |||
1.是否存在账外经营? | ||||
2.是否存在税收上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 ||||
3.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并符合税收规定? | ||||
4.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
5.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自查情况文字说明 | |
| |
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 | |
| |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1.纳税人应对照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结果是或否栏内打“√”,如第3-5项自查项目当年度未发生的,可在相应的“是”栏内注明“未发生”;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自查报告: 有关小学营养餐自查报告、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基本规范自查报告、初中体育自查报告、政府采购中心的自查报告、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公司行政人事自查报告书、公司消防安全自查报告、创建绿色学校自查报告、小企业自查报告、体育工作自查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