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镇党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采取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参加集中培训和党员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研读讲话和文件原文,开展学习讨论,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认识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努力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掌握镇纪委及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并给予指导。三是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责任分解、督导检查、情况报告、责任追究等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行进一步细化,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工作措施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人员,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同时,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根本转变。
二、正风肃纪,坚决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一方面,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培训活动,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勤廉意识,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的落实,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积极研究探索新举措、新办法,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推动作风建设的深入发展。二是坚持选人用人原则,保证干部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选任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选拔任用原则,注重选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坚持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提拔,群众基础差、威信低的不提拔,严把干部入口关,无一例违反规定突击调动提拔的干部。严肃查处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所有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全面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事人选拔资格并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三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民生项目监督工作,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有损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大的反腐震慑力,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完善各项建设,为主体责任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搞好源头预防。立足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思路,在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每名党员干部逐一清理职权、列出权力清单,围绕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逐级签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重新编制印发《镇机关规章制度》,对日常考勤、来客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范约束,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对村“两委”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范运作。二是加强纪委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镇站在对组织负责、对未来负责、对全镇人民负责的高度,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强化镇纪委工作保障,在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工作经费等方面优先进行支持,并通过镇纪委工作作用的发挥,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上持续加压、持续用力,让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新风尚,成为推动转型发展的新动力。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中未发生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无因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坚持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控制陪同、陪餐人员,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违反规定或超标接待的不予报销,村到镇开展工作一律不予接待。在公务用车方面,各单位严格执行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专人驾管,节假日集中统一在政府大院封停,修理及加油一律向党政办报告备案,全面杜绝了公车私用、公车乱用行为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上半年以来,镇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抓廉政、促勤政、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呈现出风清气正、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抓主体责任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大。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一手硬一手软,没有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实际工作中关注业务工作多,关注干部思想作风少。二是个别村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村干部民主意识不强,靠家长作风和长官意志推动工作,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方式随意性大,村级重大事项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导致一些为民好事却没有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宣传教育惩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素质离“三转”的要求还有差距,对镇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不够规范、不够严格,导致一些农村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工作知之甚少,对农村干部特别是非党村干部执纪不严。这些现象的产生,其主要原因在于个别党员干部素质不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存在不足,缺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疲于应付,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镇党委将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贯彻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通过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从严管党治党新格局。一是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强化党员干部管理。在党建工作中着力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党的建设更加重要位置。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发挥“啄木鸟精神”,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防止倾向性问题变成现实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变成严重违法问题。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压。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统筹推进。全力支持纪委“三转”,从人员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全面为镇纪委工作做好保障,通过镇纪委工作作用的发挥,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上持续加压、持续用力,让干事创业、风清气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新风尚,成为推动转型发展的新动力。三是强化教育监管,从严正风肃纪。一方面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帮助全体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另一方面通过纠正“四风”问题和查处违纪案件,惩治违纪党员有效传递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决心,鞭策广大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到实处,使党纪政纪、制度规定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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