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五”普法期间,我支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将履职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进一步完善支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支行办公室负责全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各股室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在员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落实法制宣传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集体学习法律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度范畴,同时完善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年度考核,要求每个职工每年要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并参加支行统一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
二、制定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的精神和上级行开展“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支行“六五”保密法制规划。在工作目标上,提出要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大局,适应基层央行履职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全行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打造法治支行、平安支行、和谐支行。在工作要求上,一是全体普法对象都要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行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部门法律法规,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三是结合实际,通过社会实践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员工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成为爱国守法、爱行敬业、明礼诚信的合格行员。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建立了法律咨询制度,凡是涉及法律事务和涉外工作的,必须经法律事务人员审核,重大事项向上级行和政府法制相并关部门咨询,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行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完善了现场检查操作规程,明确规定所有检查行为,从立项、审批、现场检查,到事实认定、意见反馈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次执法检查前要求必须有详细的检查方案,明确的法律依据、检查的内容、时间及检查人员等,经支行条法人员审核、领导审批后,才能实施。同时,针对人民银行与监管部门分设后,人民银行执法范围的新变化,支行及时对人民银行保留的账户、结算、反洗钱、现金、外汇、存款准备金、国库、信贷征信等现场检查内容,进行统一梳理,对全行的监管力量进行统一整合,有效降低了执法成本。通过整合监管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强化了人民银行执法效果,较好地树立了中央银行的权威,也为基层央行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平台。
四、整合资源,积极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围绕基层央行中心工作,我支行巩固传统普法阵地,坚持法制宣传与业务工作、执法检查、新闻宣传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新领域、多渠道的金融普法新模式。一是开展每年的“3.15”、“9月金融知识宣传月”、“12.4”金融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全县金融系统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广场大型“金融知识”与“金融法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先后就货币反假、征信、反洗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干部职工不定期深入农村、集市、企业、商贸区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二是巧借各方资源,深化金融系统普法工作。多措并举发挥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标语横幅、LED大屏滚动显示、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把金融普法延伸到大街小巷,形成普法工作日常化、长期化机制。三是整合基层力量,拓展农村金融普法阵地。依托全县252个助农取款点和农村反假币工作站以及广泛的农村金融网点,构建点面结合的农村金融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把支付结算、反假币、国债、征信、反洗钱、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区等老百姓关注的金融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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