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项目
1、我局综合业务股主要承担查处各类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章案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处消费纠纷。
2、解决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着力解决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部就班,服务不主动甚至没有服务思想,办事拖沓,没有体谅企业和群众急需等问题。
3、解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人员业务不熟的问题。
着力解决登记服务效率不高,审查登记资料不细致,业务不熟悉,发现和指出登记资料上的欠缺不全面、不及时,造成群众办事多次往返,怨声载道等问题。
4、解决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
着力解决衙门作风严重,不耐烦、不耐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管理者自居、态度生硬、缺乏人情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搭车收费、强行摊派,甚至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把旅游市场消费维权作为重要工作,按照方便、务实、快捷、高效原则,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创造性开展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工作,形成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快速反应新格局,实现申诉便捷、受理快速、处置高效的目标。
1、建强队伍、规范运转
以“12315综合执法队”为依托,建立12315快速反应备勤组(即既是综合执法队又是备勤组),确保12315人工服务和录音服务畅通;建立健全12315值班、首接责任、跟踪催办、现场调解、限时办结、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12315管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回访等工作流程。
2、快速反应、限时办结
各基层工商所在接到旅游市场的消费投诉需出现场时,工作人员须反应快速、行动迅速,及时高效调处消费纠纷。投诉发生在城区和旅游集镇的,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投诉发生在旅游景区的,在两小时内赶到现场(边远景区、景点、乡镇视路况、路程具体确定,但也应在两个小时内作出反应);到达现场后,所有调查取证和调处工作在60分钟内完成。对州局指挥中心分流的申诉举报,3日内上报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投诉有回音,事事处理有结果”。
3、部门协作、联动维权
主动与当地价格、质检、食品药品、旅游执法等相关部门联系,分析、研讨、解决旅游市场消费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4、建立消费维权快速通道
在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景点、旅游集镇等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站,在名称标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文书格式上统一标准。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温馨提示牌,对外公示12315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电话以及该辖区联络员、监管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主动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要按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辖区工商所1名工作人员与消费维权服务站实行“一对一”的无缝对接,互通消费维权信息和投诉处理情况。要引导督促经营主体诚信自律,主动履行消费维权法定义务,将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化解在经营场所。
5、推行服务评价系统。在登记窗口和基层工商所安装服务评价电子系统,由服务对象现场对窗口登记工作人员做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评价,该评价结果立时汇总至州局监察室,每月向社会公布。《窗口服务评价系统管理办法》随后出台。
6、实行窗口工作领导带班制。领导班子每月安排1名成员到窗口带班一个星期,了解窗口运转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汇总上报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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