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煤矿非煤矿和尾矿库汛期“三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县国土局按照詹副县长的指示精神及时对全县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大排查,并抓好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和尾矿库汛期“三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了XX县国土资源局煤矿、非煤矿和尾矿库汛期“三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监察大队,由陈弟松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周密部署
进入汛期以来,我局结合国家、省、市、县有关隐患治理的安排部署,认真分析研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种岗位从业人员全面细致的查找事故隐患,出谋划策、群防群治,深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
三、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根据县委、政府的安排,县国土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开采行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控,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照县局统一领导,乡镇国土所(分局)各负其责,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现我县境内的所有各种矿产资源勘查企业均按设计要求进行规范勘查,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1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我县的非法开采,主要是非法小煤窑和非法砂石场,在非法小煤窑方面,主要是当地老百姓断断续续的挖一些生产生活用煤。我局对非法小煤窑的打击历来非常重视,制定了日常动态巡查制度,平时每十天对重点地区巡查一次,农闲和冬季进行不定时的重点巡查。6――7月在对天星,木杆两个乡镇非法小煤窑的专项行动中发现39口小煤窑死恢复燃,我局立即会同公安、安监、经贸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为下步进入司法打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对我县砂石料场的认真清理,取缔关闭了非法开采的砂石场,至此,我县境内无非法开采的砂石场。对按照整合要求进行关闭的2家煤矿矿山进行了检查,关闭的井口完好,无启封痕迹。我县对矿山企业实行了严格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企业,公安机关不供应爆炸物品。对到期过期的矿山企业,国土局、安监局通知企业停产,公安机关停止供应爆炸物品。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今年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开展各类检查5次,季度大检查2次,项检查2次,下达各类通知书37份。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要求矿井法定代表人每月至少应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隐患应进行登记,建立台帐。
3,关于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我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一道,通过实地认真排查确认,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02个,其中滑坡隐患点120个,崩塌隐患点64个,泥石流隐患点17个,其它地质灾害点1个,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49个;有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寿山云台山、柑子园,县职业中学),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玉碗杨柳)。涉及土地面积12069.9亩,农户3310户14335人,房屋9364间。目前,已对寿山云台山、柑子园两处隐患点的表体危石进行排位治理和应急抢险抗滑工程,下一步的治理方案已报省国土资源厅。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加大了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虽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但受近期强降雨气候的影响,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我局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将更加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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