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在区委、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区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在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服务民生上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区民政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相关文件,按照区监察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市区民政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方案》,对抓好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的对象、内容和重点、原则、步骤和方法,主要依据,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自查、梳理、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依法行政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依法行政综合监察领导小组,确保及时顺利开展,要求各股、室实是求是,切实做好查摆问题工作,对照依法行政各个环节逐一对照检查,做好边查边改。
二、加强整改,确保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民政行政许可案卷等存在的问题,我局逐一落实认真对待,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能马上纠正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逐步整改。
一是严格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切实加强对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了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限期纠正通知书等文书式样,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对20XX年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发前合法性审核,有效地防止了通过规范性文件违法设置收费、许可、处罚和强制征收等行政行为,也进一步防止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和个人化倾向,从而从源头有效遏制了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发生,为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着力规范民政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从2009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通过细化处罚幅度,梳理裁量权项目、细化裁量标准、优化裁量流程、公开裁量细则、落实裁量责任,最大限度地缩小民政行政案件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确保了依法行政。
三是做好民政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法程序。要求各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予审核、不支持处罚意见,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坚决杜绝处罚、许可与依据不符,适用法律不规范完整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民政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对重大问题实行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认真开展民政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按省市民政部门和法制办对行政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每年两次组织工作执法人员进行自查。查程序是否合法,查手续是否完备,查材料是否规范齐全,查适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等。从组织开展的民政行政许可案卷检查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依法加强民政管理,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做好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20XX年共受理社会团体登记13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3件,20XX年共受理社会团体登记1件,民办非企业单位3件。
二是做好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对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做好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结合近5年来的社团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全面履行职责,做好民政工作。(1)殡葬监察管理工作:根据新规定不再对违规土葬进行起尸火化,同时也暂停对公益性墓地的审批,继续做好生态墓地工作。(2)婚姻登记工作:设立独立办证场所,配备了四名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指定专业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归档工作,20XX年共受理结婚登记3652对、离婚登记703对、补领483件,20XX年共受理结婚登记3994对、离婚登记727对、补领573件。(3)门牌证工作:在区政府行政发展服务中心设立窗口,20XX年共办理门牌证9171件,20XX年共办理门牌证11098件,为区政府行政发展服务中心派驻单位中受理件最多的单位;(2)收养登记工作:我局依法做好国内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把关,20XX年共受理国内收养登记2件,20XX年共受理国内收养登记件。(3)低保、救灾救济工作: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及救灾救济工作,我局在低保工作中切实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进村入户调查,切实保证低保资金用于真正困难的群众手中。同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结合每年的救灾资金监管,对下拨到各镇、街的救灾救济金不定时进行抽查,切实保障救灾资金可以做到专款专用。
四、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整改工作有章可依
一是制定制度,规范行为,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做到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上墙,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我局组织人员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婚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市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市区民政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市区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回避制度》、《市区民政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制度》、《市区民政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等多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依。二是综合执法力度加强,规范了执法主体,从由季节性阶段性走向了经常性、日常性。强化了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履职。
二是着力加强民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有关规定,使行政处罚工作更加合法、公正。认真履行公开明示制度,及时在网站、办公场所公开、公示执法职责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执法流程、标准、尺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对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提高队伍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是努力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开展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度,将每项执法权力制作成流程图,确保所有行政执法权按规范运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查找民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抓好整改。加大执法技能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提高民政队伍的工作作风、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宣传。建立专人负责制,建立健全信息宣传激励机制,进一步发挥信息宣传使用。
五、存在问题
(一)民政法律、法规宣传有待加强。目前,部分民政法律、法规相对比较滞后,特别是十八以后,部分工作发生的改变,还未有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出台。
(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少数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透彻,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还需要进一步将学习和运用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部分新进人员未取得执法证,应对相关股室有执法的应考取执法证。
(三)案件卷宗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宗无法及时归档,特别是社团、民非登记中申请人登记后应补齐的材料应及时督促申请人将材料补充。婚姻登记档案由于办结数量太大,未能及时将档案归案,应争取按年度进行当年度归档,并及时移交区档案馆。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各股、室应结合日常下乡、进村入户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学习活动,切实做好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把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日常化、经常化,将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材料系统化。
(二)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处理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切实抓好自身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思想建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突出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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