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确保活动扎实有序推进为目标,努力强化“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保障
(一)动员部署到位。我市政府对“行政程序年”活动高度重视,5月18日省政府召开“行政程序年”活动动员大会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省行政程序规定》,并就我市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活动内容,确定了责任分工,落实了活动经费24万元。7月6日召开的新一届市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会议主题,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专家对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及各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法制培训。新当选的市政府市长同志对我市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活动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各市区、各部门随即分别召开会议对“行政程序年”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做到了全市上下思想统一、行动迅速、落实到位,有力推动了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到位。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统筹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威政法办〔20XX〕24号),对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做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考核标准。各市区、各部门也普遍制定了“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负责“行政程序年”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综合协调。健全的组织机构网络,为“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方案落实到位。认真抓好活动的全程跟踪调度,在对活动实施不间断调度的基础上,市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8月6日组织对“行政程序年”活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集中调度,对各市区、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以此宣传先进,督促落后,整体推进,确保活动措施的全面落实、不走过场。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我们注意总结推荐了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等6个单位为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检查全市开展活动情况,11月9日我市专门召开了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检查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东升同志亲自到会作动员,要求各市区、各部门充分认识“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开展“行政程序年”检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要求。会后,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各市区、各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案卷等形式,对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行政程序年”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严格对照年初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将有关检查结果记入年度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当中。
二、以学习宣传培训为抓手,切实提高各级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认识水平
(一)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在市政府领导带头抓学法、做表率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部门将《省行政程序规定》作为今年领导干部学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委办局办公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党校培训等形式学习《省行政程序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领导学法讲座、会议或者研讨班30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各级领导干部达5000多人次。多层次、多形式的领导学法活动的开展,促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打造立体宣传体系,努力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悬挂宣传横幅600多幅,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举办《省行政程序规定》专题电视讲座2期,在主要报刊上刊发宣传文章25篇,在300多个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网站及其政务公开栏刊登“行政程序年”活动信息1500多条,有2条活动信息被省政府法制办网站刊登,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着力做好法律培训,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应用能力。市县两级政府共举办47期专题培训班,对全市6000多名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省行政程序规定》法律知识轮训。在此基础上,采取纳入部门法律培训内容、举办专题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突出培训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实施问题的专题培训。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编印各类培训材料30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0多场次。
三、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一)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根据我市建设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工作需要,出台了《市人民政府20XX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科学安排了全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市政府制定了《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对部门出台的69件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的要求予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平台发布。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全市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注明有效期。各市区也都确定了全年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围绕防范政府民事行为的法律风险,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的制度。针对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署,历时一年多,在进行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该文件的实施将有效防范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各市区也都加强了合同风险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府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全年已审查各类合同300多份。
(三)围绕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最大限度的清理规范。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最新文件精神,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对1987年建市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坚持做到逐一对照,逐一审核,逐一征询,逐一提醒,废止了85件不符合现行经济社会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对保留的317件进行了集中汇编,形成了最具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汇编《市人民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汇编(1987-20XX)》,下发到各级各部门遵照执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明确的办事指南。
(四)围绕促进法制统一,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市政府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对各市区报送备案的3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和登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检查督促,将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定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市区按照规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各市区也都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下级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6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五)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切实做好了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自20XX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以来,我市对所有实施满一年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实施情况评估。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先后对去年43件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有效促进了制度建设质量的提高。
四、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环境
(一)围绕提速增效,全面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对照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组织对全市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一次最大规模的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市政府发文公布(威政发〔20XX〕38号)。此次清理,将市直部门原有的460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177项,减少283项,占总数的61.5%;市直部门现有的1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至73项,减少87项,占总数的54.4%。各市区认真落实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全部开展了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县级行政审批事项2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总数减少一半以上。在全面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全市加大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力度,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压缩办事时限,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政府为公众办事的效率大幅度提高。
(二)及时把握上级决策动向,有效实施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加强对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向的跟踪,根据国务院最新的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新增从上级下放市级事项14项,取消9项,下放县级2项,总计25项,有关清理结果正在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以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主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创新
(一)围绕增强行政复议的矛盾化解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组织制定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筹建了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委员会,采取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相结合的方式,出台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0多项保障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有关材料已经按程序向省政府报批。
(二)围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质量。注重将行政调解和解手段引入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将调解引入行政复议工作,协调争议各方妥善解决纠纷,解决了10余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海域使用权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三)围绕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了规范化建设方案,组织荣成市和文登市申报了全省行政复议示范单位。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均按照要求配备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借助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六、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为方向,切实强化监督协调工作
(一)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市级城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有关业务部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城市管理上档升级。全面开展了县级文化市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材料已经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待批,有力地推动了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二)围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的清理规范工作,以市政府文件公布了52个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各市区都以本级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指导行政执法工作100余次,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发生的争议。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办证条件,依法办证500余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围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每年联合档案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尽快整改,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今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已经启动,在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对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将于12月底结束,将为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发挥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围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创新。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创新,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管理,行政执法办案回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等20多项制度。通过规范行政程序,细化职能事项等措施,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条件、执法程序和执法时限等内容,促进了行政执法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七、以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为纽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围绕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的制度保障。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各市区、各部门也都出台了各自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相关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当中,督促各市区、各部门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决策。全市各级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均做到按制度办事,依法进行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5个程序进行,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二)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妥善处理重大涉法案件。市县两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制度,高度重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涉法案件处理中的作用,在处理经区泰和投资土地使用权纠纷、市中医院对外合作合同争议、鹏程乳业借款纠纷、刘公岛空中快车合作纠纷等30多件重大涉法案件中,积极听取专家意见,邀请专家进行法律论证,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依法解决经济纠纷,有效化解了政府民事活动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今年以来,在省办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我市既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更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社会各界的交流沟通,树立了各级政府和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知度,有力推动了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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