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纪委通知要求,现将县供销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开展自查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认识
年初,县供销社党委和行政班子首先开展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县社领导班子遵守“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同时先后三次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企业经理、书记大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并安排布置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认真安排,贯彻落实
在安排今年供销工作计划时,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重要的内容,明确中央“八项规定”中心内容要全覆盖地纳入所有工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重点检查:一是会议费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列会议费支出套取现金或列支其他费用;检查贯彻执行“精简会议活动”规定的效果,提出规范会议标准,完善会议费预算的建议。二是公务接待费管理情况。检查大额公务接待费支出,揭示有无支付依据不充分、套取现金、铺张浪费等问题;检查贯彻执行“厉行勤俭节约”规定的效果,提出规范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的建议。三是出国费和车辆购置费管理情况。检查因公出国有无指标,实际支出是否超预算;车辆购置有无编制,是否超预算、超标准。
三、自查自纠,制定措施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根据县纪委的贯彻意见,结合供销行业的特点,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机关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从供销机关的工作作风、质量、纪律、调查研究、公务接待、精简会议、减少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加大公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贯彻落实意见。此后,县社党委带头执行,逐项开展自查,各股室认真自查自纠,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同比减少会议7个以上,“三公”经费减少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1.2万元,精简文件简报20件。未发生出国费用;未购置公车;未发生任何违纪行为。
四、认真督查,确保落实
在贯彻落实的同时,以学习十x大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开展自查自纠为契机,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抓手,促进了供销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县供销社组成督查组,由分管纪检副主任带队对直属各企业开展督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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