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
(一)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准备、初步开展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建档。
(二)我局主动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府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主体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同时,我局及时加强与各乡镇联系,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聘请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通知》发文,聘请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21名,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254名。行政村、药品经营企业或药品使用单位药品配送覆盖100%。
(三)我局强化gsp监督检查,创新监管方式,严防gsp回潮。全面推进药品批零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认证工作。完成了12家药品零售门店gsp认证检查工作,对5家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验收检查,对全县82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gsp跟踪检查,对不符合gsp管理规范的13家药品零售门店进行了限期整改。扎实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药械安全检查、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集中整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科学监测,合理用药”宣传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
(四)我局继续加强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在药品监督检查中,我局出动行政执法检查车辆194台次,检查人员621人次;检查药品批发单位26家次,药品经营单位240家次,药品使用单位265家次。警告、责令改正21件。同时,加强基本药物监督,确保药品药物质量,检查覆盖率59%。
(五)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上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2例
(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品广告监测。拆除销毁50余块违法违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牌匾,没收违法违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单600余张。
二、药品安全监管
(一)我县辖区内无药品生产企业。
(二)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工作,每月均检查麻醉药品批发企业,检查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次数达24次。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已完成对辖区内adr报表的初审工作,上报adr65例。
三、药品稽查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按时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二)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门店及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98%。
(三)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立案17起,结案17起,结案率100%。药品群众举报投诉9例,处理率达100%。无医疗器械群众举报投诉。无上级交办案件。暂未在我县辖区内发现国家局、省局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
(四)切实加强案卷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
(五)配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药品抽检和快检工作。共抽检87家涉药单位,完成对药品抽验90批次,快速检验110个批次。药品抽检品种覆盖率及基层覆盖率达83%。完成器械抽检送样工作。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已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县法制办对县局执法人员的培训达45学时。县局对餐饮业主及管理人员的培训达41学时。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网络化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6%。
(三)建立健全了餐饮服务企业的分户档案和电子档案。今年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件162件,其中:发放长期和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共103件,提出整改意见40件,不予许可13件,自动放弃6件。监督检查42家次学校食堂,150家次餐饮服务企业,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执法人员430人次,检查食品80种次,发出《监督整改意见书》79份、立案查处无证经营案件1件,查处非法使用添加剂案1件。
(四)扎实抓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安排专人到省局培训,落实专用食品检测办公室1间,安装好食品检测设备,开展食品检测工作。
(五)积极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未发生餐饮服务环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作
(一)制订和完善了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机制。
(二)已开展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经营、使用单位的调查摸底,建立起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档案。我县辖区内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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