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县财政局: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我乡年度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进展
我乡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为年第二批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项目所在地为莱溪乡莱溪村,主要针对该地区生活垃圾乱丢乱放,烂果随处可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严重影响农民的饮水安全和盱江一级支流沧浪河的水质等主要环境问题,采取“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焚烧”的方法,先期对有机垃圾进行沤肥,而后集中无机垃圾进行焚烧;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到氧化塘、净化塘处理后直接灌溉或排入河道。通过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有效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为村庄村容、村貌的美化、优化提供服务。该项目总投资80.2万元,污水处理工程58万元,垃圾处理工程18万元,其他间接费用4.2万元,申请专项资金50万元。自年6月做好施工准备开始,到目前,已按实施方案基本实施完成,准备申请项目验收。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50万元于20XX年2月底到账。我乡对申请到的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资金使用票据、凭证真实,资料完备。符合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具体开支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 | 支出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小计(万元) |
污水处理 | 氧化塘 | 个 | 14 | 2 | 28 |
净化塘 | 个 | 2 | 2 | 4 | |
垃圾处理 | 环保垃圾桶 | 个 | 200 | 0.005 | 1 |
垃圾屋 | 座 | 12 | 1 | 12 | |
垃圾运送车 | 辆 | 1 | 5 | 5 | |
合计 | 50 |
三、取得的效益
一是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通过项目的实施,使群众参与到环保建设中来,一改乱丢乱放、污水随意排放的习惯,更加注重维护环境的整洁优美,促进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村民素质。
二是实现环境效益。通过垃圾处理,确保了村庄及周边无白色污染,无暴露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通过污水处理,有效避免污水横流的恶劣现象,解决污水处理难题。结合农村庭院绿化,进一步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为村庄村容村貌的美化、优化提供了服务。
三是实现经济效益。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作为灌溉水或其他用途使用,从而节约淡水资源;同时,环境条件的改善可降低与污染有关疾病的传播,减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四是实现社会效益。通过污水处理既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又改善当地农村的生态环境条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对我县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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