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和高检院、省政法委领导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示和中央政法委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制理念是人们尊重并自觉服从法律的思想意识。这是严格执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一个执法者只有发自内心地尊重法律,自觉遵守和服从法律,才能真正做到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我将努力培养尊重和信仰法律的思想意识,做到不仅学法、懂法,而且要自觉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的基本途径仍然是学习法律知识,法律知识学得越多、越扎实、越深入,就越有利于法制观念的养成。我们更必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
严格执法是法治的核心,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在对待钱物上,洁身自好,不送不收,不贪不占,廉洁从检,尊纪守法意识较强,有强烈的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吃拿卡要报等不良行为,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坚持公正执法、执法为民,严格依法办案,不徇私枉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在对待权力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检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
三、自觉接受监督
在社会行为中,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共产党员、检察干警,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表现,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遵守院里的规定,做到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在工作作风上,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放在首位,接待来访群众时,能当即答复的立即答复,态度热情。
通过自查,我感到自己在思想上和工作上仍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在工作上,存在着创新不够,缺乏有效的工作方法等问题,对于自己在工作中产生的问题不能正确认识,而是消极对待,但这是错误的,今后我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另一方面要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一定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接受监督,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一名党和人民信任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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