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泉纪〔20XX〕45号)文件精神,我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八个严禁”、“52个不准”和专项治理的要求,逐一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
20XX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称《廉政准则》)这部党内法规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运行10余年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将《廉政准则》纳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组织处级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组织处级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反腐倡廉知识竞赛活动。二是抓好专题教育。运用课件、案例剖析等形式开展《廉政准则》专题讲座,发放《廉政准则》读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每位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取得了较好的宣传学习效果。三是结合人事部门的特点,组织全市人事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开展《防控廉政风险构建廉洁团队》—泉州市人事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探析讲座。四是抓好监督检查。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与督促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相结合,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强检查讲评和责任追究。
二、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经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处级干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汇总,目前尚没有发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问题、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违规兼职任职问题和其他违反《廉政准则》问题。
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目前我局尚没有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四、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廉政准则》“八个严禁”、“52个不准”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三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四是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五是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六是落实廉政责任制。8月下旬至9月底,由各位处级干部对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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