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和年终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X文物函〔20XX〕1号)精神,我局认真梳理和总结了20XX年度所开展文物安全的相关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人员经费情况
我县一直设有专职的文物保护部门,并于2012年将原文物保护管理所升格为文物保护管理局(局长按副科级设置),作为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的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名。2014年12月,原县旅游局与原县文体广电局合并时,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文体育广电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古府办〔2014〕76号),内设“文化遗产保护股”,主要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文物维修、文物巡查等文物安全工作。
县文物局下设有办公室、文保部、藏品部等内设机构,明确机构以及个人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有机构落实有人负责。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60 处,其中国家级 2 处,省级 3 处,市级 42 处,县级 13 处,共计137个点。通过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为每处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了权属直接人、当地村干部、明白人等看护人员,并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同时,创建了“XX县文化遗产工作群”,将各乡镇文化专干纳入群,并落实文物安全巡查工作责任。
20XX年5月31日,XXXX县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峰山突发大火,在7月5日市局召开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紧急会议以后,我局专题向县政府分管领导书面报告,并向县政府书面请示,请求将文物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目前,经多方努力协调,已追加年度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巡查、安全防范设施、维护、看护员报酬等日常工作经费,为开展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经费保障。
(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对文物以及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党委积极向县委汇报,已将文物局长吸纳为局党委委员。20XX年局主要领导调整以后,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领导分工,明确了我局局长为县域内文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委委员、文物局长为文物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根据工作进展和时节变化,在党委会上不定期专题研究文物安全工作,并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县文物局则做到逢会必须讲安全,下乡必须查安全,始终将文物安全工作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XX年5月12日,XX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XX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要求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组,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预案,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坚决遏制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大对居(村)民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力度,加强防火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建立专业或义务消防应急队伍,健全安全防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和整改。同时,县文物局还与我县重点收藏单位XX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
6月23日,政府副县长林燕在全县文教卫会议上通报了XX市XX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高峰山古建筑发生严重火灾事故,并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文物古建筑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生产生活用火、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储、电气线路安装、用电设备使用、吸烟烧香烧纸等火灾安全隐患,从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人员保障、日常管理使用等方面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7月24日,XX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暨文化惠民扶贫培训会在宣传文化中心召开,26个乡镇分管领导、文化专干及50个贫困村村干部参加了培训。为深入传达贯彻7月6日泸州市文物安全工作会精神,扎实抓好当前XX县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燕在培训会上作了专题讲话。一是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作为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要深刻吸取高峰山古建筑群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增强文物安全意识,守住文物安全的生命线。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好文物安全责任制。要求各乡镇要与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签订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明确并落实好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整合文物安全大排查,抓好文物安全隐患大整改。各乡镇、文物安全主管部门要把文物安全隐患的大排查与整改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排查,进一步完善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起文物安全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管理使用单位防火意识和技能掌握情况,日常防火巡查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和管线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定,按规定允许烧香、点烛等宗教场所是否符合消防规范等内容。三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各乡镇、文物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消防、公安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联合工作机制,不定期联合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有针对性地消防演练;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快速联动响应、妥善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增强保护意识、加强自防自救,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的工作格局。
根据《XX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对每处文保单位和文物点均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大文物安全巡查力度,每季度巡查不低于1次,并将巡查情况及报表及图片等资料,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与县文物局存档备查。县文物局也对重点单位,特别是国保和省保做到了每季度必查,有时还与县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巡查。在及时将巡查检查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归档的同时,着重抓了排查出来问题的整改。譬如在巡查中发现市保单位东皇庙内是明火敬香,存有安全隐患。巡查组马上联合乡镇政府、社区与看护责任人现场办公,研究落实解决方案。再次巡查时,庙内明火已设置阻燃装置,该隐患已整改。季度例行检查中发现国保单位太平镇红军驻地旧址——红军总司令部1号和2号柱头严重腐朽,影响了整栋建筑安全,威胁着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县文物局一方面组织人员制作警示牌,现场拉起警戒线,劝阻人员靠近,一方面组织专业机构对柱头进行进行更换,及时解决了柱头糟腐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结合今年公布我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我县完善了所有各级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的同时,所有文保单位均配备有必要的安防、消防、防雷等安全防护性设施。县文物局还投入18万元,采购了专业的收藏设备,建立了完善的库房管理、出入库登记、提取文物操作规范等制度。
在国保单位太平镇红军驻地旧址和博物馆,建立了以社区支书为组长的11人文物安全群众保护工作组,以博物馆专业安保人员为主,社区干部、义务消防员为辅的文物安全检查巡查队。下辖文物安保巡逻小组、文物保护检查小组、文物消防检查小组,随时巡查排查隐患并及时处理,确保将文物安全隐患处理在小,处理在少,处理在萌芽状态。
我县红军长征四渡赤水博物馆是国家实施免费开放的博物馆,是消防部门确定的重点单位,也是我县最为重要的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建在国保单位太平镇红军驻地旧址范围内,是我县文物安全工作重点中的重点。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部门周检和单位月检制度,每周一上午由部门负责同志组织进行周检,每月初由单位负责同志组织进行月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文物安全、监控巡逻执行情况等。同时,每年不定期进行文物维护保养,确保文物本身安全、洁净,全年365天正常运行向公众免费开放展出。为了提升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积极应对文物安全突发性事件,坚持从实战锤炼队伍。根据工作计划,今年组织了消防应急演练,确保发生文物安全事故的关键时刻,队伍拉得出,打得赢,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通过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技术防范等多措并举,我县实现了年度无文物安全事故、无法人违法案件的发生。
(四)打击文物犯罪情况
一直以来,我县十分重视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与林业、国土、水务,特别是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了高压打击文物犯罪的氛围。20XX年度,有效地防范了文物犯罪活动。
(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20XX年,利用“国际博物馆日”、“ 文化遗产保护日”等节日,开展集中性的文物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设宣传台接受咨询、在电视台循环播放专题片、制作流动展板等形成,到乡镇、社区、学校、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年均受宣传教育10万余人次。20XX年还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以及在《川江都市报》上开展了文物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其他
20XX年,我局一如既往重视文物安全相关材料的报送,在各级要求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了报送工作。先后按时报送了省级文保的自查,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情况、半年及年终的文物安全执法报告、年度文物安全自查报告等一系列关于文物安全方面的情况材料。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建立长效联动机制较为困难
无论是开展日常联合巡查,还是共同打击文物犯罪,都需要有一套工作机制来予以保障,而建立类似的工作机制,由于涉及各部门职能职责或部门利益,仅靠文化文物部门“鼓与呼”,显然难以建立,就算建立也容易流于形式。应由政府主导牵头,成立相应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共同形成合力。
(二)专业人才溃乏始终是“瓶颈”
由于基层工作条件苦、待遇差、平台小,文博或历史、考古专业的本科文凭以上人才很难“落户”,此问题在县区级体现得尤为明显。建议省级或以上层面与人社部门共同研究,不拘一格,降低“门槛”,适当“放权”,让基层单位可以到高校与大学生直接签订用工合同。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强化文物安全责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培训、安全巡查等措施,构建县、乡(镇)、村、组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把文物安全记在心头,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好文物安全责任制。
二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向县政府专题报告,请求县政府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打造实施方案》为契机,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XX]3号)文件精神,以及《文物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一条规定》里面的内容,在政府统一指挥协调下,会同消防、电力等部门重点针对木结构、古建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系统的检查,并争取县财政落实经费,全方位落实各项文物安全措施。
XX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20XX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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