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农资金基本情况
我委主管的涉农资金主要有扶贫开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0xx年和20xx年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如下:
1、以工代赈:20xx和20xx年省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29个,总投资6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380万元,地方自筹294万元。
2、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0xx和20xx年本委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10.28万元,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26万元,下达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扶持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1、以工代赈:20xx-20xx年省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共计29个,项目总投资674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80万元,自筹294万元,目前29个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项目24个,竣工待验收项目3个,未开工项目2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630万元,占总投资的93.5%。
2、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0xx-20xx年底,本委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10.28万元,下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26万元,实施项目44个,其中20xx年实施项目17个,项目资金128万元,目前有1个项目未验收,项目资金15万元;20xx年实施项目27个,项目资金198万元,因项目资金计划基本在下半年下达,目前仅5、6个项目实施完成。下达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扶持资金120万元,实施12个,其中20xx年实施项目,9个,项目资金75万元,目前有2个项目未验收。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2010年以来,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的问题
20xx年,省审计厅对我县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发现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xxx县xxx至xxx乡村道路工程”擅自调整为“xxx县x村至xxx乡村道路工程”,针对此次审计存在的问题,我委积极落实整改措施,20xx年3月,xxx乡以新政[20xx]80号文件上报xxx县发改委,请求调整项目,县发改委经请示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同意项目调整,并以发改代赈[20xx]77号,同意调整,并报省发改委以工代赈处备案。
2、此次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
自收到财农【20xx】36号文件后,我委立即成立了2个检查小组,抽调4名人员,针对涉农项目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等9类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在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中,渚口乡樵溪护岸、祁山镇塘坞至古乐坞道路2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目前,我委已督促项目2个乡镇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此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对项目的招投邀标、工程施工、质量监督、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一系列环节进行认真疏理自查,针对自查问题,落实责任,确保项目管理落到实处。
2、加强项目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针对乡镇人员流动性较大,重点加强对乡镇分管项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加快项目竣工验收。针对目前已竣工待验收项目,重点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尚未开工的2个项目,作为重点督查调度对象,督促项目乡镇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早日完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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