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x办明电[20xx]68号文)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统一认识。今年以来局党支部和班子成员首先开展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局领导班子遵守“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同时先后三次召开职工大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并安排布置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自查自纠,制定措施。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结合物价工作的特点,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通知》,从物价机关的工作作风、纪律、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精简会议、厉行勤俭节约、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细化贯彻落实意见。并修订完善了《考勤制度》、《财务制度》、《公车制度》等制度。局党支部带头执行,逐项开展自查,各股室认真自查自纠,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仅0.1万元,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是以学促用,廉洁从政。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物价部门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理论武装、加强纪律约束、加强榜样引导、加强责任考核,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迅速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县委办、政府办《关于严格执行所有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的通知》精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成效。四是及时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物价局党支部。
五是积极开展缴纳党费专项整治。按规定全额缴清了党费。
六是开展滥发津补贴专项整治。我局无滥发津补贴现象。
七是按规定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我局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及时上报,我局无行业协会和学会,无小金库。
二、取得的成效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以来,我局在抓落实上动真格,在求实效上见真功。全县价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成效逐步显现。通过取消、冻结、暂停、缓征、免征涉企收费等措施,我县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400万元左右,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对新常态下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所有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切实把涉企收费清单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运行和监管。三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在网络、媒体等平台公布涉企收费清单、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目录等,发放《xxx市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资料》、《xxx市20xx—20xx年度收费文件汇编》等宣传资料,督促各单位在收费场所及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动态调整收费政策。四是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倾听企业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对20xx年以来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就自查情况看,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学习教育的载体不够丰富,学习内容联系物价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需增强;一些制度制定还存在调研不足,操作性不够强的问题;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多,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一步,我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上将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不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的学习,重点是学好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严格遵守,执行中央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群众的参与度。
二是认真梳理完善制度,增强有关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学习,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十三五”规划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化价格改革,转变价格工作职能,完善价格机制,在深化改革中,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注意配套和衔接,从体制机制上堵住可能产生的腐败缝隙和漏洞。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落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坚定的信心推动物价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不断取得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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