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县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防范各类影响校园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确保学校工作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全县中小学均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上法制课。
三、加强校园“三防”和平台建设
目前,全县建立校园警务室71个,配备校园专职保安75人,兼职保卫人员135人,66所学校安装视频监控,共有探头695个。各中学、中心小学和已办证的民办幼儿园统一安装了一键式报警器。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都建立了学校安全服务平台,印发了《学校安全服务平台操作要求》,要求各校及时发布安全信息,使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透明,隐患和排查整改进一步快捷。
四、校园排查整治情况
1、预防校园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
各学校均建立了校园暴力恐怖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安保力量,对保安人员进行擒拿格斗等基本技能的培训。均在校门值班室配齐所有的安保装备器材、通讯工具,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管理,预防猥亵学生。
有寄宿生的学校加强了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的生活指导员力量,加强对住校学生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学校加强对所有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执教,坚决杜绝猥亵学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学校成立了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明确了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均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相关责任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全县各类学校并建立了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定期排查化解制度、重大情况通报预警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将各类安全隐患风险排查预判在前,将安全和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苗头阶段,防范在前。首先,实行上课期间校门管制,学生有事外出必须有学校批条并进行登记。其次,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对无业人员、来历不明人员不准进入校园,到学校办事必须经电话联系,允许后方可入内,并做好登记。第三,加强校园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提高校园人防、技防、物防水平,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和校园巡查制度。第四,每所学校均安装了数个校园高清监控系统,确保学校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通道等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保证正常运转。
4、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加强教育,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县教育局要求在开学初进行师生安全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严格贯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各学校结合实际,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对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宣讲,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对安全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有了提升。各学校制定了安全教育计划,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必修内容,要求学校结合国旗下讲话、新生军训、晨会、班会、日常教育教学等多种渠道,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
5、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县委办、政府办针对全县学校安全工作现状,组织有关部门每年两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安全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县政府办名义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单位。
各学校也不定时对校内进行排查整治,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深入排查,确保没有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隐患。学校均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密切联系,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矛盾纠纷等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总之,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要常抓不懈,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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