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效能办:根据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的通知》(X效综[20XX]2号)文件精神,根据贵办要求,我局对20XX年以来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及回复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责任落实、办理时效及回复情况、诉求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及时跟踪督办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制度和群众投诉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有关部门的转办、上级领导的批办件,由局办公室统一登记受理后,将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类别和办理时限进行分类,由局长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