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狗,非常惹人喜爱。我给它取名叫壮壮,希望它长得肥肥壮壮。
壮壮的头小小的,像个皮球。它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阳光的照耀下, 像两颗光芒四射的黑珍珠。它的鼻子很灵敏,就算与它相隔很远的一块肉,它也能闻到香味。
壮壮的四肢很发达,跑起来简直比猎豹还要快。它的牙很锋利,力气大的时候能在木头上咬一个印子。
壮壮喜欢晒太阳每当阳光灿烂时,它就会自己跑到院子里,找个好位子舒展着头和脚,时不时闭上眼睛,享受着阳光的温暖,一副舒服满足的样子。如果阳光移动了位置,它也会跟着光线而移动位置。
壮壮的毛是灰白相间的,弯弯的尾巴摇一摇,好像在说主人今天天气真好,我特别开心。
壮壮特别挑食,就爱吃排骨汤泡饭。吃的时候先用鼻子碰碰、嗅嗅,然后把嘴张大大的,猛的咬一口,就狼吞虎咽的吃了下去,怪不得长得那么胖。
我非常喜欢我的小狗壮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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