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白沙小学读书近四年了。其中,我最熟悉的同桌是“卢伟怡”,在将近十次位置分配中,有五次,我都和她做了同桌。
那一刻,让人铭记无法忘怀。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2004年的秋天,当路上铺满一层厚厚的树叶。就在那年,我通过了学校的批示,成为了二(3)班的一员。
下午2:00,我手拿着《入学通知》走进了教室,老师把我安排在了第一排的右边。我慢慢地走了过去,一张微笑的脸,就向我投来。她就是“卢伟怡”。也许在她的不留意的情况下,我已经把那张微笑的脸清楚地刻在了我的心中。难怪我的脑中总是闪过这样的画面。在接下来的几周里,我们相处的非常融洽,我觉得我们两个非常合得来,非常投缘。
不知不觉,一个月就飞似的流走了。班上都在讨论着重新分配位置的事,他们吵得沸沸扬扬,看得出他们非常高兴,而我们却非常紧张,生怕老师把我们分开。但最终,我们还是分开了。尽管我们俩有千千万万个不愿意,但是我们也不能违抗老师的分配呀!真是进退两难。
也许是缘份吧!我和她又“重逢”了,“重逢”后。我们在三周后吵了一次架,想起那一次,我真是感到惭愧。
那时,我和她买了同一种铅笔盒,这也是事情的中心。那天下午,我去买了一块橡皮,回来后,我拿起新的自动铅笔,在橡皮的右下角写了我的标记——e。写完后,我就张冠李戴的把这支价值21元的铅笔放进了她的铅笔盒里。晚上做作业时,我把书包翻了一个顶朝天,可就是找不着那支铅笔。那支笔可是爸爸专门买给纸样师傅的,我没经过他的允许就拿了笔,最糟糕的是我还把它弄丢了。这下就算不要我的命,也得扒我层皮!
第二天,因为我没笔,所以就向同桌借笔。经过她的同意后,我打开笔盒选笔。这时,我看见了我的笔,我气愤地问道:“你这笔哪来的?”“可能是妈妈给我的吧。”她说。我突然用野狼般的眼神望着她,骂道:“你别装蒜了,这笔你是偷我的吧!”她火冒三丈,还口道:“真是狗咬路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好心好意借你笔,你还……”那天,我们吵得不可开交,争得面红耳赤。
几天过去了,我们还是保持着哑巴的状态,我们谁也不理睬谁。几天的冷漠使我想起了昔日:以前,我们之间是那么有好。可现在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各念各的经,各走各的道。现在,我们失去了往日的甜美与和谐,每次下课,我与卢伟怡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各自的心都像紧绷的弦,弥漫着一层无形的紧张,尽管我们是同桌,距离很近,近得触手可及。但是,我们彼此的心中都仿佛隔着一座珠穆朗玛峰,根本无法跨越它。
此时此刻,我与同桌的关系非常危险,就是一颗火星也能使它燃烧起来。后来,我无意中才知道我误会了她。
那又是一个没有同桌陪伴的无聊课间,我独自走进教室。发现教室冷冷清清,竟无一人。这时,寂寞向我袭来。我为了消磨时间,拿出了那块橡皮来摆弄。我无意中看到了那个标记,我恍然大悟,明白了一切。
放学后,我向她一五一十得说明了整件事,并恳求她原谅,她见我不是有心的,所以答应了。终于“雨过天晴,白云当空”了。我与她又变成了好朋友。
对于我来说,同桌就是在沙漠中的清泉;同桌就是在绝境中的希望。多少次了,在我没带学习物品的时候、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她总是给了我如亲人般的关怀。在此,我要对同桌说一声“谢谢!”
经一事,长一智。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决定一件事的真相,不应该用猜测、推敲的方法去判断事情的真相,应该只相信事实。这次,幸好我及时发现我的错误,否则我就会失去一位最好的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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