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便有句老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是无论多清廉的官,面对自家之人也难免要“放开一点”,但有一人物绝非如此,他就是我的偶像:包拯话说一日包拯接到报案,说有一人欺男霸女、横行乡里,包拯一听立即叫人去查此人,但查出此人是包拯的亲侄子,当别人都在以为此事会不了了之的时候,包公竟将自己的侄子斩了,此份清廉请问历史上又有几位官员可以做到?如果从上述让您认为包公是个家庭观念淡泊、不孝顺父母之人,那可就错了。
包公在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因父母年事已高,不忍远去为官,便辞职回家直到双亲相继去世,守孝完毕,才出仕为官,期间长达十年之久,其孝闻名于乡里。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包拯在朝为官时,大多官员趋炎附势,但包公绝不与他们同流合污。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的是陈州(今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一事。但当时在人心目中任中师是个廉洁的清官,而王逵是个贪官。
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诬陷忠良呢?包拯派人去调查,但当时许多人都畏惧王逵的权势,不愿前往。包拯为了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正是王逵,包拯回到京都将真相报告皇帝,并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如此之事还有把贪赃枉法的商河县令李瑶当众打死;将贪官工将军石廷祚砍头;这样的事举不胜举。包公这种不畏权贵,誓为百姓讨公道的精神多么让人敬重,如果做官都如包公般,我们的社会将多么的纯洁向上。
包公,这样一位大清官,生于999年死于1062年,在世63年。包拯在家训说道:“后代子孙做官的人中,如有犯了贪污财物罪而撤职的人,都不允许放回老家;死了以后,也不允许葬在祖坟上。不顺从我的志愿的,就不是我的子孙后代。”原文共有三十七个字。也就是说,包氏如有贪官不得入祖坟,这话成了包氏永远的祖训。人家都说做人要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可我还是想说,我更喜欢包拯的刚正不阿,我们现在的国家社会同样大力倡导“反腐倡廉”,像牛玉儒、任长霞一样的好官也会像包拯一样名垂青史,万古流芳。
包公我的偶像,我敬佩你的不徇私情,学习您的孝行,更加赞扬您的不慕权贵的精神!正因为您青年时期的努力刻苦的学习才能考中进士,我也要打好文化基础,长大以后也一定要做一个像您一样的清正廉洁、执法严明、精忠报国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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