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
星期天,我怀着满腔的期待趴到窗户外注视着外面,哇!爸爸终于回来了,只见他手上的那本书,我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爸爸手上拿的正是我期盼了3天希望得到的书《混血豺王》我此时就像一只饥饿的狼,渴望得到食物。那天,
我家有一只混血猫。体型娇小,细细的长毛,毛色金黄。异常活泼,爱撒娇、爱捣蛋,特别招人喜欢。朋友们总爱到我家来与混血猫嬉戏,享受人和猫之间交流的乐趣。 混血猫最喜玩乐。没人与它玩时,枕头、拖鞋、牙签便是它的
暑假,爸爸从百忙中抽出时间陪我读完《混血豺王》。 母豺达维和猎狗洛戛生下白眉儿便离开世间。孤身的白眉儿只好投奔人类。而白眉儿的主人发现它是豺就赶它走。白眉儿就投奔埃蒂斯红豺群。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上豺王。后